使用網絡圖片需謹慎 避免構成侵權被起訴
2025-07-07 15:10:44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馬志軍 | 作者: | 點擊量:11268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郭亞碧)近日,津市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批因擅自使用網圖構成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的糾紛案件。雖經過法院調解幫助雙方達成了和解,使被告未面臨較大額經濟賠償,但仍給被告方及身邊的其他人帶來一定的警示。
某幼兒園組織策劃“端午節”宣傳活動時,在網絡上搜索了相關主題圖片,隨后形成了一篇圖文并茂的端午節主題公眾號文章發布在幼兒園管理運營的微信公眾號上,時隔數月,被原告李某起訴至法院,要求某幼兒園停止侵權并賠償經濟損失。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辦人快速審查了李某向法庭提交的著作權登記證書、幼兒園微信公眾號上侵權截圖等形成的取證時間戳。經查明,李某系美術作品著作權人且幼兒園行為確實構成了侵權。承辦法官針對該案開展釋法說理,某幼兒園表示侵權屬無心之舉,同時表達了調解意愿。經法院溝通后,原告李某也考慮到某幼兒園主觀侵權惡意不深,侵權作品的行為并未從中牟利,最終該案以較低的賠償金額調解結案,某幼兒園即時履行了調解內容,雙方矛盾得到實質性化解。
法官提醒:隨著網絡時代的發展,宣傳美圖美文本是尋常事,但對于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未經授權不可使用并對外發布。在此提醒網民轉載使用網圖網文,尤其用于商業經營時,應獲得版權所有者的明確許可,在合法合規的范圍內享受網絡便利,避免構成侵權被起訴。
責編:馬志軍
一審:馬志軍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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